轉貼分享:
書籤收藏:
其實這是一個發生在台灣的有趣的政治新聞。(作者江亘松)
藍世聰議員因為告輸了,所以被判要在各大報紙登廣告,到底法律部份誰對誰錯我們就不予以討論,但是藍世聰議員這個有趣的作法真的很有創意,因為不僅滿足了法官的要求,而且很巧妙地表達了他對這件事情的態度。今天我剛好也看到報紙上有這一則道歉啟事,說真的,一般那種道歉啟事都是沒有人看得,但是這一則我倒是很認真地把他看完了,而且字真的小到不行。(作者江亘松)
由行銷的角度來看,這一則道歉啟事被宣傳了,所以「藍世聰向金溥聰登報道歉」這件事情確定被大肆宣傳,但是我們必須承認,藍議員在這件事情的處理過程中,顯示了不錯的創意。如果在議會與政治上,也都這麼有創意,也許下次不僅可以得到勝訴,還會得到更多掌聲與肯定。(作者江亘松)
被迫登道歉啟事 字體卻比「米」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3/8/1cdy0.html
商家登廣告,就怕民眾看不到,但是今天在報紙上有這麼一則小廣告,字體小到比一粒米還要小。原來這是前台北市議員藍世聰,因為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金 溥聰騎霸王馬事件敗訴,必須登廣告向金溥聰道歉。但法官沒有規定這道歉啟事字體要多大,藍世聰刻意用迷你字體達技術性抗議,至於金溥聰則透過友人回應,說 他一笑置之。(作者江亘松)
買報紙登廣告,5乘9的框框,字卻這麼小,讓人差點忽略它的存在,再靠近一點,這報頭下到底寫什麼?前台北市議員藍世聰:「很清楚啊,你都看到了。」
登廣告的人就是他,前台北市議員藍世聰,只是仔細看看這個廣告,版面有10分之9.5通通留白,放上一元銅板,這廣告上的字幾乎已經蓋掉一半,再放上一粒白米,這米一次還可以蓋住3個字。到底寫些什麼,最後得用放大鏡瞧,才看清楚這內容。(作者江亘松)
原來是發生在民國94年,前台北市議員藍世聰指稱,當時台北市副市長金浦聰騎霸王馬,損及名譽,藍世聰登報道歉。藍世聰:「我們在意的不是這個字,我在意的是他有沒有接受跟他業務有關的利益的人士招待,他(法官)說這樣的行為已經傷了社會評價的行為,法官講得比我還重。」
為了「霸王馬」這三個字,讓藍世聰花了30多萬在四大報登報道歉,外加賠償金溥聰20萬,還有訴訟費30萬,算一算,霸王馬這3個字,一個字價值30萬。(作者江亘松)
藍世聰說這是史上最貴!只是他還是強調,霸王馬最先是媒體下的標題,不是他平空創造,至於另一位當事人金溥聰,他透過友人表示,對於這樣的道歉,一笑置之,如果這樣藍世聰會高興就隨他。但這樣的迷你道歉啟示,還真的是史上第一。(作者江亘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