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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與行銷智慧:不行銷就可以賺錢那就不要花錢作行銷 如果你聽說競爭對手公司有一位超級業務員,你會不會想用高薪挖角來加強產品銷售能力?那假設你的競爭者整家公司的業務員都很會賣東西,那你會不會考慮併購或者投資那家公司?企業的併購與投資原因很多,可能因為產品互補、可能因為要擴充市場、可能因為減少競爭對手、可能因為獲得銷售能力或品牌價值。無論是哪一種原因,只要有利益就值得去執行。(作者江亘松)
如果某家公司決定花幾億元的行銷預算打算用來與競爭對手決一勝負的時候,我認為由財務面先評估比由行銷面評估重要,假設這家競爭對手的股本有30億新台幣,去年的營業金額大約是307億新台幣,預估稅前盈餘是18億,那為什麼不考慮把這幾億元直接買競爭對手的股票呢?如果能買到10%的股份,那就是有1.8億的盈餘,如果可以買到20%的股份,那就可以分到3.6億的盈餘,而且在不競爭的情況之下,雙方產品的銷售價格又可以提高,那麼無論是在行銷面或者財務面來看,都是較為明智的做法。(作者江亘松)
2005年以前聯想電腦在筆記型電腦代工的競爭力無法與台灣廠商競爭,但是當聯想電腦換個腦袋買下IBM的筆記型電腦事業,轉成發代工單給台灣的廠商,不僅不用競爭而且還賺錢賺的更快。飛利浦的被動元件事業部門在面臨台灣的國巨電腦擴充全球產能的威脅下,也很聰明的在價錢最好的時候把整個業務賣給國巨。行銷的目的是什麼?不過就是為了賺錢,但是賺錢的方法真的不是努力或競爭,所以在開始您的行銷競爭之前,請先思考看看如何可以不戰而屈人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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