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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與行銷智慧:五千億的消費券商機看在所有廠商眼中,絕對是2009年最大一塊餅,但是對消費者來說,充其量也只不過有3600可以使用而已,因此在消費選擇上,勢必更加珍惜使用。面對這種心態,廠商該如何讓消費者把錢掏出來? 2009年將會有幾件行銷的大事,3600消費券自然是各家廠商摩拳擦掌等著搶食的大餅,因為難得由政府作東發紅包,而且是滿滿五千億的商機,怎麼可以錯過呢?但是如何搶消費券,自然要抓住消費者的,並非一昧地宣傳即可。(作者江亘松)
消費券商機不搶是不行的,但是怎麼搶就憑本事了,所以最近大家會看到所有廣告莫不把消費券當成一個重點。第一種廣告強調自己的產品可以使用消費券,第二類則強調還沒領到消費券就可以開始消費,第三類強調的是用3600就可以買超過3600的商品。如果我們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第一種廣告似乎是脫褲子放屁,因為如果連夜市都可以收消費券的話,那麼強調自己的產品可以用消費券根本就是多餘的。第二種廣告就開始有噱頭了,而且還引發一些「適法性」的爭議,但是無所謂,只要是拼經濟刺激消費的行為,大家都會原諒這些小小地犯規。第三種廣告就是最近大家看到最大宗的方式,不管是3600可以買一萬的衛星導航,或者一家四份3600可以抵一棟房子的頭期款,反正用盡辦法就是要你把3600拿出來消費就對了。(作者江亘松)
如果消費券發的是36,000,或者360,000,那大家的消費方式會不會不一樣?這就很像你拿10元給一個小孩當零用錢,與你給他10萬當零用錢的時候,雖然都是錢,但是拿錢的人花錢的概念就會不一樣了,如果有10萬,那會有很多商店分的到,但是如果只有10元,那大概只有一家店能分到,而且還會集中在一個商品,這次消費券應該也會有這樣的現象,消費者會集中購買某些商品,而誰能夠把宣傳做好,誰就能搶到這筆商機。(作者江亘松)
我相信,1/18日之後,大約一個月就會看出勝負,這次消費券的商機絕對是大者通吃且擴大優劣的機會,也就是說只會讓行銷做的好得廠商賺到錢,沒做廣告的,宣傳不好的,大概就是等著看別人數鈔票而已,想看看,最近有哪些城市提出「來消費送房子、送黃金」的宣傳?那麼沒做宣傳或者宣傳不力的城市,跟沒有宣傳的商店一樣,是不是就等著看錢被賺走呢?我們明年再來回顧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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